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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轴承: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颖)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附件: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程颖,曾担任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2023年9月起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程颖,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财务管理系副主任,浙江大洋世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1.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程颖5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300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公司召开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次数
程颖11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7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就2023年度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发表意见时间(会议)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2023年4月4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1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损失补足协议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独立董事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六)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七)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 年度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八)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九)独立董事对《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5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开拍卖成都岑宏佾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份额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7月3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独立董事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17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同意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本年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33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0

1、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内部审计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审查作用。

2、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负责的工作范围、重要程度等因素,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促进公司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

2023年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2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的议案》 9、《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8月16日1、《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8月25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1、《关于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
5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3、《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外部环境对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3年,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就 2023 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向各位股东、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特此报告,谢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颖)》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程颖):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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