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易见3: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情况

(一)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易见股份报出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净亏损7.93亿元,已连续多年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仅0.08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易见股份流动资产8.58亿元,资产总额12.40亿元,流动负债62.796亿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54.216亿元,净资产-62.69亿元,处于资不抵债状态。

目前易见股份面临部分债务逾期,后续债务陆续到期,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赔偿的压力,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尚未解决,大额应收款项未收回,业务量收缩,资不抵债,涉及多起诉讼及仲裁,且后续可能由于易见股份虚假陈述涉及投资者诉讼赔偿,导致资金流动性紧张,部分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等问题。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已判决未执行阶段,且不排除后续新增其他诉讼的可能,如按照判决结果进入执行阶段,将对公司的经营及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截至审计报告日未见有重大改善。这些情况表明易见股份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财务报表附注“三、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二)”所述,虽然公司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判断该等措施的有效性,以及基于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对易见股份原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原值及可收回金额

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2023年4月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认定易见股份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易见股份对2015

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应收款项-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面原值为82.18亿元,累计坏账准备为80.76亿元,账面净值为1.42亿元。

1、易见股份追溯调整后对原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应收债权金额为82.18亿元,与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6月20日(后续未予回函)来函确认资金占用金额42.53亿元差异较大。

2、易见股份就部分前任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2021年7月30日,公司收到昆明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并获立案侦查,2023年4月4日,公司从有权机关获悉,公司所报案件的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尚未收到昆明市公安局或司法机关就上述立案侦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易见股份根据配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过程中自查整理的资料以及后续变化情况,预计可收回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价值约为1.42亿元。

鉴于上述应收债权形成原因复杂,涉嫌财务造假和违法犯罪,在司法机关对上述应收债权的金额及可回收金额未做最终认定前,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上述应收债权金额及坏账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三)部分期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易见股份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2年4月1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25号),2023年4月4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1号),认定易见股份2015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易见股份对2015年至2020年度的财务数据,依据证监会的检查认定及延伸自查结果进行了追溯调整。

鉴于上述前期差错更正涉及事项形成原因复杂,除了货币资金、存货、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合同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股本、资本公积等报表项目外,其余的报表项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期初金额的准确性及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董事会关于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形成原因为前控股股东云南九天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巨额资金占用和前期财

务报表虚假陈述对后续年度期初数据的影响。

(二)2023年4月4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数据与《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一致,2023年公司未因上述事项再对期初数据进行调整。公司已就部分前任高管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2023年公司采取了多项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内无法表示意见事项,通过债权清收、业务聚焦、降低管理成本等方式努力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维持了公司在2023年的日常运转,积极主动推进资金占用的解决;此外,公司持续夯实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期初数据准确性,2023年审计结果实现由对原报表层面期初数据的全盘否定改善为对具体会计科目认定层次期初数据准确性的影响。

2023年,以上工作公司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对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我们表示理解,尊重其独立判断,并高度重视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将稳固可持续发展根基,聚焦主业,紧盯债权清收,一是全力以赴采取更积极主动的方式进行资产追偿,以回收货币资金为主、以资抵债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收回公司债权。二是督促九天集团根据《框架协议》落实解决资金占用问题的方案,优先收回可变现资产和未来经营可产生收益的资产,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三是积极应对诉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诉讼纠纷,解决资产、账户被查封冻结给公司经营带来的诸多困难。四是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团队积极开展业务、拓展客户资源,积极探索新的技术和新的商业模式,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五是强化全员绩效考核制度,继续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各项措施,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持续降低管理费用,集中有限财力保障公司重大任务的推进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特此说明。

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