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
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说明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度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23年6月2日至2024年6月1日。前述有效期将于2024年6月1日届满。
二、关于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2023年7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公司正在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发行各项事项。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增发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并拟提请股东大会将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和授权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1日,
公司本次发行有关方案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