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2023年度认真审慎履行职责,现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审计委员会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主任委员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刘峰、戴亦一、曾源,其中刘峰为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日常履行职责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和能力,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未获取除约定的审计费用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2023年度审计工作。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对2022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容诚会计所2023年度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积极对经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协调,使双方充分有效的沟通,为求达到高效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同时,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
5.审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并针对公司董事会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召开相应的会议并发表了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均是因基于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会议9次。所有委员均按时出席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职,会前详细审阅议案文件,会上充分交流、发表意见,客观审慎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外部审计机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审议;与经理层、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与沟通,从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业务发展与规划提出建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内容 |
2023年1月11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企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3年4月12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二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审阅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2.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 3.《关于支付审计机构202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7.《公司2022年7-12月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审阅《关于公司关联人名单的议案》。 |
2023年4月19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度提取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 |
4.《关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 ||
2023年4月25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2023年6月20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参与参股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7月27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六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3.《关于在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
2023年8月23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七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3.《公司2023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审计工作计划》; 4.《公司2023年1-6月重大事件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 |
2023年9月13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3年10月30日 | 第十届2023年度第九次会议 | 审议通过: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四、2023年年报编制中的履职情况
1.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加强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在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确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总体计划。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并书面督促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确保公司年报按预约时间完成。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所执行的会计政策与采用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及行业相关规定。公司编制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五、总体评价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下一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