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亿利达:章程修正案(2024年4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风机、风扇、电机、电主轴、空调暖通设备及配件、通风净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风机、风扇、电机、电主轴、空调暖通设备及配件、通风净化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维修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九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五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或股东约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或股东约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二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