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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其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17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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