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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2023年,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6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18日《关于中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资抵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4月26日1、《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4、《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确认及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变更承诺的议案》 1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2、《关于公司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议案》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4月27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8月29日《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9月18日《关于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7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2023年10月30日《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8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3年12月13日《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会议议案,依法监督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审议及决策。

监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切实落实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等进行了有效的检查和监督,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及财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接受关联方让与担保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

监事会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正常经营业务、维护公司利益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审阅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82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提高监事会履职的专业能力;继续勤勉尽责,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和完善、监督公司财务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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