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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4-027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及子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及相关期货衍生品,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

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因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及子公司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额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时点的投资金额不得超出前述额度。

3、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所需原材料,目前主要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铜、银期货合约及相关期货衍生品,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变动导致原材料变动的,可根据实际所需原材料调整。

4、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是为了锁定原材料价格,减少相关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锁定价格或其下方买入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幅度较大时,公司及子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引发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引发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与客户锁定价格的材料数量,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影响正常经营。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以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

动风险。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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