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 号、财会〔2023〕21 号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有关要求,公司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1. 根据《准则解释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将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至首次执行日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根据《准则解释 17 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年1 月 1 日起施行。
(四)变更的具体内容
1.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3. 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
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且该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承租人仍应当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具备必要性、合理性,不涉及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