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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24-013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1,781,828.2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40,689,600.2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30,361,503.4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8,819,734.59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利润分配以母公司报表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因此,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58,819,734.59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以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782,793,836股扣减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14,999,990股后的1,767,793,84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0,659,259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67%。

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份回购、股份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公司主要从事煤炭机械产品、配件的生产销售。随着煤炭机械行业竞争格局的日趋激烈,煤机行业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智能化、自动化,成为发展主流,行业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为此,公司进行产业升级改造、提升竞争力成为保证公司盈利水平及持续发展的重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经营业绩和资金需求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项目投资建设、扩充产能、技术改造升级、日常经营发展,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发展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同时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专注主业提升质量,加快实践创新驱动企业发展,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核及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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