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抵押、质押、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关联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保理、保函、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子公司与各授信金融机构之间的综合授信额度可以相互调整,最终实际授信额度、期限以及具体使用情况以公司及子公司与各授信金融机构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批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同时授权公司/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信、贷款、抵押、担保等有关事宜。上述1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