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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生物: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885,372.42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11,664,817.28元。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扣除2023年度实施的以前年度利润分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4,809,939.6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9,213,591.5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3 年12 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39,213,591.52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593,603,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3,059,286.6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因公司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东宝转债,债券代码:123214)正处于转股期内,自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2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股东利益,保障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其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内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认真审议,我们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回报规划要求和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既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又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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