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6 证券简称:超达装备 公告编号:2024-013债券代码:123187 债券简称:超达转债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向关联方冯建军先生租赁房屋的关联租赁金额不超过13.50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冯建军先生、冯峰先生、王爱萍女士均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 | 截至披露日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冯建军 | 房屋租赁 | 市场价格 | 13.50 | 0.00 | 13.50 |
合计 | 13.50 | 0.00 | 13.50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租赁房屋 | 冯建军 | 房屋租赁 | 13.50 | 13.50 | 100.00 | 0.00 | 2023年4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
合计 | 13.50 | 13.50 | 100.00 | 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关联方冯建军先生,系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的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关联方冯建军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解决外地和上班距离较远的员工住宿问题,公司以13.50万元/年的租赁价格向关联方冯建军先生租赁其名下一处房产作为员工宿舍,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关联方冯建军先生签署了房屋租赁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有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的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或合同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和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关联方冯建军先生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联方冯建军先生保持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
上述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交易各方的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提交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