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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智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对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邦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对信邦智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566,65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5,890.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91.98万元。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已于2022年6月22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1200462_G01号《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人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7,365.55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12,351.91万元),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2,521.1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及取得的理财收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投资进度
1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5,811.7045,811.7015,191.4633.16%
2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17,640.8217,640.821,864.0410.57%
3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4,439.464,439.46310.056.98%
合计67,891.9867,891.9817,365.55-

注: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进行延期。上述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金投入情况,及本次延期前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日期延期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日期
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17,640.821,864.042024年6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
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4,439.46310.052024年6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一)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购置相应的硬软件研发设备,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员,进一步加强研发团队的构建,提高研发效率与研发团队的实力,提升公司整体的技

术研发水平。本项目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确定的,但受市场行情、下游客户投资方向以及投资速度的影响,公司审慎评估募投项目的规划、执行计划,加大了在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等时间投入,实施进度有所放缓,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

为了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决定将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通过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软件,招聘技术人员,在原有信息化基础上搭建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提升公司的信息化程度和管理水平。

为强化整体募投项目的协同效应,在募投项目整体实施进度有所放缓的背景下,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公司有计划性地调整本项目实施进程。

结合近期数字化技术的发展速度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变化,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

公司结合当前的实施进度及近期投资安排,预计按照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未能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故对该部分项目进行重新论证,主要内容如下:

(一)智能制造创新研发中心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我国智能制造装备行业发展起步较晚,在智能感知与控制、在线分析技术、高档数控系统、智能化嵌入式软件等技术上对外较为依赖。因此在国内智能制造装备领域,谁能在技术研发能力率先突围,谁就将抓住市场良好的发展机遇,抢占较多的市场份额。因此,公司需要扩大研发基地、升级配套先进研发设备、吸

引人才扩大研发团队规模,进一步完善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实力。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公司可以升级完善研发中心场所,为研发人员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公司将引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结合公司多年来在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积累的经验,对智能制造装备技术进一步升级完善,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生产能耗,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为客户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研发中心的建设将促进公司把握市场动向,引进转化国内外先进的理论技术,加强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开展前瞻性的技术研究,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将技术研发作为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经过多年的持续积累,在技术研发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已自主研发多项核心技术,并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公司不断加强产学研合作,通过技术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公司一直积极与国外技术企业开展合作与资源对接,公司子公司株式会社富士アセンブリシステム(以下简称“日本富士”)系全球顶尖的汽车车身工程、车身模具、检具设计、焊接整线设计与制造的知名企业,日本富士多年的技术沉淀为公司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公司与日本富士也开展了密切的技术交流,定期选派骨干员工前往日本进行技术交流,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为公司的产品制造和服务提供技术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多年来积累的专业技术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软实力支持,确保公司可以高效调度研发支持人员、相关设备与物资以及配套资金等,推动项目按照建设方案有序进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3、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公司业务内容涉及环节多,持续时间长,需要进行频繁的指令下达、信息反

馈等,公司需要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实现与客户的实时交互,了解客户生产制造动态,快速获取客户需求信息,并及时将需求提供公司的研发、方案设计等部门,为产品的设计和项目的执行提供支持,保证产品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性。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公司可以有效管理并深入挖掘沉淀下来的客户需求数据,有利于开发出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引入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实现对产品从构思、设计与制造、服务到退市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高效且经济地管理;通过客户管理系统,公司能够构建了一整套以客户为中心的数据库,更好地管理渠道、优化业务流程,并可以进行深层次分析和挖掘,发现最有价值的客户和潜在的客户。与此同时,产品生命周期管理软件、客户管理系统、信息服务与交易平台、研发设计管理系统等,可以与ERP系统无缝集成,实现数据交换,增强与客户间的关系,提高客户服务与响应速度。通过各系统的无缝集成和各个部门之间实现产品、技术、客户等信息共享,公司能在进一步提高内部运营效率的同时保障产品定制化的高品质规格,打造出更加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通过多年来的发展,公司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运作体系,部门之间协同运作、配合度高,力图对设计、备料、检验、装配与集成、机电联调试运行等自动化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和运营各环节的管理进行把控。在公司多年的项目运营管理中,已对公司的整体领导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进行了通过实践反馈后的优化,公司有能力接收日后更多汽车焊装、总装、检测等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在采购、装配集成、检测等项目运营管理上的挑战。同时,公司在项目管理、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仓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规范和制度,明确了相应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相关人员对工作流程、工作权限、工作标准都比较熟悉和适应。

综上分析,公司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内部管理标准模式,这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管理层面的保障,这些管理集成不仅能帮助公司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设计上更加规范、准确、适用,而且能够让相关人员较快地适应公司的信息化管理,从而让本项目更快、更好地完成建设并发挥作用。

3、重新论证的结论

经重新论证,公司认为上述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也将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信邦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其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信邦智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国威 洪树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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