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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联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10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见下表: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3月21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2023年5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5月17日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并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年7月28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8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8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12月19日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的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上官纬先生、董晓磊女士李海光先生,其中李海光先生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执行、对外投资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详细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营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财务运行稳健、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度,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浙江科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其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针对关联交易建立了严格的内部管理程序,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或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除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6、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执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等敏感期间,均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2023年度,监事会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

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9、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相关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1、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实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2、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治理制度的学习,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以符合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从保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出发,充分发挥监事会检查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报告。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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