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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美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1088 证券简称:戎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3.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90,12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2,678,854.04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13,212.2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0月21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投项目计划投资及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
1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41,471.3241,471.32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308.204,308.20
3信息化建设项目5,023.465,023.46
4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252.719,252.71
合计60,055.6960,055.69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460.03万元,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额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投资进度
1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41,471.3221,152.8051.01%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308.202,812.2565.28%
3信息化建设项目5,023.46461.389.18%
4展示中心建设项目9,252.7133.600.36%
合计60,055.6924,460.0340.73%

三、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延期的具体情况

项目变更前变更后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10月2025年6月

(二)延期的原因

公司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募投项目立项时是基于当时的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开展情况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的,但由于本项目涉及工程建设,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叠加前期客观因素、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导致本项目包括投资建设进度、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安排等众多环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前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长。

(三)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公司亦将审慎统筹项目建设进度及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保证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募投项目有序推进,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与统筹协调。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经营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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