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0Z0066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 11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外经贸大厦 15 层 / 922-9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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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专字[2024]200Z0066 号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鉴证报告仅供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戎美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对戎美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 后附的戎美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戎美股份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日禾戎美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4]200Z0066 号报告之签字
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叶春(项目合伙人)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徐宗清
2024 年 4 月 23 日
2023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7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012.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267.89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01Z004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7,862.35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7,862.35 万元。
(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24,460.03 万元,其中
本期投入 6,328.03 万元。
(3)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7,927.20 元,
其中本期发生 2,490.0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92,387.23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6,647.96 万元,其中本期发生额为 2,671.19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87,568.45 万元(账户余额中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本金 86,390.00 万元),
其与募集资金专户应有余额差异原因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发行费用 39.83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 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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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 ”)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签署《募集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 在 光 大 银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账 号 :
3710018800022958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宁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75060122000480516)。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以下简
称“浦发银行常熟支行 ”)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常熟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90078801100010410)。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1291098031033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戎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 ”)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98100078801100001553),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光大银行和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在 光 大 银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账 号 : 37100180802350556 、37100180803699978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浦发银行常熟支行 | 89090078801100010410 | 931.54 |
浦发银行新片区分行 | 98100078801100001553 | 192.45 |
光大银行 | 37100188000229589 | 26.32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光大银行 | 37100180803699978 | 20.00 |
宁波银行 | 75060122000480516 | 8.13 |
光大银行 | 37100180802350556 | - |
合 计 | 1,178.45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
本型银行理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发 行 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金额(万元) | 认购日 | 到期日 |
宁波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0 | 2023-12-25 | 2024-3-25 |
宁波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10-23 | 2024-1-24 |
宁波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 | 2023-10-23 | 2024-1-24 |
光大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2,000.00 | 2023-11-24 | 2024-2-24 |
光大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850.00 | 2023-12-29 | 2024-3-29 |
光大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4,950.00 | 2023-12-29 | 2024-3-29 |
光大银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100.00 | 2023-12-29 | 2024-3-29 |
浦发银行常 熟支行 | 对公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5,000.00 | 2023-11-6 | 2024-2-6 |
浦发银行新 片区分行 | 天添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90.00 | 2023-8-31 | T+1 赎回 |
合 计 | 86,390.00 |
202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
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并变更“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
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实施期间,由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之后定期以募投资金等额置换。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置换金额为 220.55 万元,全部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付
的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设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 86,390.00 万元。
2021 年 10 月 , 公 司 向 社会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实 际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73,267.89 万元,其中, 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13,212.20 万元。
1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3,963.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
2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3,963.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4)。
3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33,963.6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金额为
67,927.2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或将超募资金
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 86,39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1.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主要为公司建设集服装企划与设计、生产与制造、仓储与物流等环节为一体的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有利于增强公司弹性生产能力,提升仓储物流的智能化水平,该项目与公司所有经营活动相关,无法单独核算其实现的效益。
2.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主要为公司建立设计研发中心,强化公司在产品设计研发方面的投入,提升整套设计体系的软硬件设施,并吸纳设计领域优秀人才,综合提高公司在产品设计研发方面的竞争优势,该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信息化建设项目 ”主要为公司信息化系统提升改造建设,以建立支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整体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该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4.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是公司直接接触终端客户、开拓市场、提升品牌形象的重要平台。设立线下展示中心有助于公司构建多层次的营销渠道以带来新的客流量,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是公司品牌文化、品牌形象的重要输出窗口。该项目以宣传推广公司产品及展示公司品牌形象为主要目的, 其对公司其他渠道销售的促进作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
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信息化建设项目” 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并变更“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2)。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日禾戎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73,267.89 | 本年度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8,818.03 注 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 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 92,387.2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 额(1) | 本年度投 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 否 | 41,471.32 | 41,471.32 | 3,302.73 | 21,152.80 | 51.01 | 2025 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308.20 | 4,308.20 | 2,812.25 | 2,812.25 | 65.28 | 2025 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5,023.46 | 5,023.46 | 179.45 | 461.38 | 9.18 | 2025 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9,252.71 | 9,252.71 | 33.60 | 33.60 | 0.36 | 2025 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0,055.69 | 60,055.69 | 6,328.03 | 24,460.03 | 40.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暂未确定用途的募集资金 | 否 | 11,321.40 | 11,321.40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101,890.80 | 101,890.80 | 2,490.00 | 67,927.20 | 66.67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13,212.20 | 113,212.20 | 2,490.00 | 67,927.20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173,267.89 | 173,267.89 | 8,818.03 | 92,387.23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设计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信息化建设项目 ”、“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受到国内宏观经济环 境、市场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 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鉴于以上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 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前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5 年 10 月。 “现代制造服务业基地项目 ”由于涉及工程建设,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 多不可控因素,加之项目建设过程中叠加前期客观因素、国内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导致本项目包括投资建 设进度、相关工程款项支付安排等众多环节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投资进度较预期有所滞后。鉴于以上情 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前述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六)。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 详见本报告三、(二)。 |
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五)。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向 | 详见本报告三、(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 1:包含 2023 年度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90.0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