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共计实现营业收入529,447,502.5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6,582,643.81元,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200,080,757.1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应当进行分红,且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2023年度末未分配利润未达到应当分红的条件,故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