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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于文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调整事项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及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与授予(含预留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会同意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含预留授予)价格与授予(含预留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4月23日,并同意以27.32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8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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