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上午11: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建新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在2023年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2023年度财务状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976,466,094.94元,较上年同期比较减少18.43%;实现营业利润131,950,024.24元,较上年同期比较下降36.13%;实现净利润106,112,010.44元,较上年同期比较下降38.95%。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