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自重新修订的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于2024年6月25日到期。鉴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6月25日。除上述有效期延长事项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事宜的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