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鹰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等相关规定,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3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23,000,000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68,157,565.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1月27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号)。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1,86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18,600,000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5,778,30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2月19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会

验字[2019]843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26,934.6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26,815.76万元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18.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27,034.94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96,341.36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321.05万元),变更资金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转出30,574.73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18.8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并完成注销。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4,758.4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184,577.83万元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80.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4,784.6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84,604.02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2,186.9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80.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转出2.1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万元并完成注销。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8年11月29日,公司与国金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因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平安证券,2019年6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20年3月2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针对于2019年6月28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会市支行设立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的专项账户。2021年1月6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会市支行及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方正承销保荐,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因公司2022年度未及时对“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度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并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募投项目相关进展情况。除此之外,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9年12月19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年12月19日,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21日,由于募投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在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仍然有效。

因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方正承销保荐,2022年8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方正承销保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年份银行名称银行账号2023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520741591021000021-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55875473023-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559975518012-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63677716122-已注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会市支行20344128400100000239801-已注销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520741591081000045-已注销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13170200000000068-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1204090029055079011-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55877382600-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354578293466-已注销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11,520.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3,617.5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287号)验证。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9年12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9,042.9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8475号)验证。

3、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情况

(1)2019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及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2)2020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2020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2022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500.00万元的“山鹰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

资金使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待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度,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度,公司无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仅进行了项目相关前期技术交流等工作,尚未开工建设,为避免募集资金长期闲置,尽早发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同意公司将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总规模100万吨,项目总投资人民币259,556万元,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人民币98,615.55万元)全部用于新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新项目实

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截至2022年12月31日,“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8,619.50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其中置换前期自筹资金投入7,001.62万元、支付项目建设资金91,617.88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38万元,系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38万元用于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由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继续实施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考虑新项目良好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变更为“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后“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18,471.3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其中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8,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7万元,系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7万元和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71.37万元用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由于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3、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其中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8,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7万元,系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公司将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47万元和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71.37万元用于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后“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为40,165.53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186.92万元,其中支付项目建设资金40,186.92万元,项目已于2022年4月投产运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59万元,系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公司将该项目结余0.5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截至2023

年12月31日,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继续实施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考虑新项目良好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变更为“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变更后“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10,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10,004.80万元,其中支付项目建设资金110,004.80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12月投产运营。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4万元,系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公司将该项目结余0.0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5、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184,758.49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184,577.83万元及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180.6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4,784.6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184,604.02万元(其中本年度投入2,186.90万元),支付发行费用180.6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2.10万元(其中: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专户结余1.47万元、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专户结余0.59万元、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专户结余0.04万元)。公司将该项目结余2.1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非募投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免于履行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截至 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实际投入募集资金97,721.86万元,实际投入金额占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76.23%,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30,574.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13.29%。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计划总投资181,572万元,建成后扣除电

厂自有电量,每年可供应电量10.34亿kWh,年供热量1,646万GJ,主要供应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山鹰”)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该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内,为华中山鹰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的配套工程。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一、二期合计127万吨造纸生产线已于2020年建成投产,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后,每年可供应电量5.17亿kWh,年供热量823万GJ,可满足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 一、二期合计127万吨造纸生产线约90%的用电量和全部的供热需求。综合考虑华中山鹰现已具备规模产能优势,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后续产线建设暂缓推进,实施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热电联产项目系造纸项目配套工程,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更合理地使用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终止的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0,574.71万元及期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补流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公司拟将前期已用于暂时性补流的资金直接转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及期后产生的利息30,574.73万元转出至公司基本户,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3年度,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

“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系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后实施的募投项目,项目原定于2022年投产。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所需文件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等工作受到制约,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建设完成。同时基于市场景气度和经营效益考虑,公司减缓了项目的投产时间。上述延期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度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浙江山鹰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工并开机运行,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山鹰国际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鹰国际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因公司2022年度未及时对“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于2023年度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监管警示。2023年度公司已经完成相关整改工作,浙江山鹰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工并开机运行,并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补充披露了募投项目相关进展情况。

除前述事项外,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方正承销保荐对山鹰国际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4年4月22日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11,393.5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082.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9,190.28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1,520.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8.14%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128,200.2197,721.8697,721.86321.0597,721.86-100.002022年5,618.84
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即年产 49 万吨 PM26 银杉/红杉生产线项目)98,615.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77,403.6118,000.0018,000.00-18,000.00-100.002021年2,341.04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39,694.1640,165.5340,165.532,186.9040,186.9221.39100.052022年243.44否(注1)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67,480.0616,412.3016,412.30-16,412.30-100.002022年1,407.33
合计411,393.59172,299.69172,299.692,507.95172,321.0821.399,610.6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10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 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计划总投资181,572万元,建成后扣除电厂自有电量,每年可供应电量10.34亿kWh,年供热量1,646万GJ,主要供应公司控股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山鹰”)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热电联产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该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内,为华中山鹰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的配套工程。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一、二期合计127万吨造纸生产线已于2020年建成投产,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后,每年可供应电量5.17亿 kWh,年供热量823万GJ,可满足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一、二期合计127万吨造纸生产线约90%的用电量和全部的供热需求。综合考虑华中山鹰现已具备规模产能优势,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后续产线建设暂缓推进,实施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热电联产项目系造纸项目配套工程,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七)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项目建设期两年,项目主体工程于2022年4月投产。本年实现效益243.44万元,主要受作为发电原料的固废热值较低影响,导致供热量未达预期,未达到312.00万元的预计效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 (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即年产 49 万吨 PM26 银杉/红杉生产线项目)98,615.5598,615.55-98,619.50100.002022年-15,671.97否(注1)
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 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110,000.00110,000.00-110,004.80100.002023年14,328.62否(注2)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30,574.7330,574.7330,574.7330,574.73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239,190.28239,190.2830,574.73239,199.0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1、 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变更原因:为优化产能投放进度,完善公司区域布局,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拟将“公司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投入“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原项目将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安排择期实施。 决策程序:2020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2月25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100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2020年1月11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该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2、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 变更原因:鉴于原项目继续实施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考虑新项目良好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变更至“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公司将按计划继续推进原项目的实施。 决策程序:2020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2020年6月4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该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变更原因:公安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为公司子公司华中山鹰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的配套工程。华中山鹰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一、二期合计127万吨造纸生产线已于2020年建成投产,热电联产项目一期工程投产后,每年可供应电量5.17亿 kWh,年供热量823万GJ,已可满足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一、二期合计127万吨造纸生产线约90%的用电量和全部的供热需求。综合考虑华中山鹰现已具备规模产能优势,年产22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后续产线建设暂缓推进,实施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为了合理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降低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公司决定终止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产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便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0,574.73万元。 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10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2023年9月26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年10月12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2023年第一次“山鹰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对该变更事项予以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 1、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2020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于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继续实施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考虑新项目良好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110,000.00万元变更至“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建设期2年。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已于2022年6月届满,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所需文件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等工作受到制约,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建设完成,延后至2023年10月完工并开机。上述延期事项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 2、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浙江山鹰纸业77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系公司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建设所需文件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等工作受到制约,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建设完成。同时基于市场景气度和经营效益考虑,公司减缓了项目的投产时间。 上述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项目建设期18个月,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受行业周期影响叠加进口成品纸量价冲击,本年实现效益-15,671.97万元,未达到16,129.00万元的预计效益。

注1:项目建设期18个月,已完成建设投入运营。受行业周期影响叠加进口成品纸量价冲击,本年实现效益-15,671.97万元,未达到16,129.00万元的预计效益。
注2:项目建设期2年,2023年10月全面投产运营,因行业周期影响,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下行,本年实现效益14,328.62万元,未达到22,665.73万元的预计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