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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内配: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4-01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697,786.66元,母公司净利润210,580,088.2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1,058,008.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91,067,564.61元,减去2023年已实施的2022年度分配利润64,725,061.06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15,864,582.9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公司总股本588,409,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76,493,253.98元。如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二、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一)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30%的原因

近年来,汽车零部件行业广泛面临转型升级等诸多挑战的同时,也迎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公司审时度势不断寻求突破和创新。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占该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4.62%,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氢能项目发展、泰国建厂项目建设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同时,维持适当的资产负债水平和股东回报的关系,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目标、经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697,786.66元,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515,864,582.97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数额后,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建设及偿还贷款,降低有息负债规模,提升公司经营质量。

(三)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未来三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公司将通过延伸产品链及产业链、扩大业务规模、实现产业升级转型、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的能力,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三、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效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未来资金需求,在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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