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八届十四次董事会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24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4年4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