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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昌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递送等《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发出,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银香女士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综合考虑了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在防范和控制公司各类风险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和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前述情况。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监事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监事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此外,依据公司监事2023年度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

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关联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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