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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航空: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4-025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额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6,274,238.1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项目2024年第一季度计提金额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合计6,145,594.62
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0.00
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145,594.6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合计0.0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合计128,643.51
合计6,274,238.13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确定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要求处理。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考虑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时反映如下要素:①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②货币时间价值;③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以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债务人所处行业、逾期信息、应收款项账龄等。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

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票据,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票据类型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公司采用以票据性质为基础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通过应收票据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2)应收账款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借记“信用减值损失”,贷记“坏账准备”。相反,本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根据批准的核销金额,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若核销金额大于已计提的损失准备,按期差额借记“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账龄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6.00
1-2年10.00
2-3年30.00
3-4年50.00
4-5年80.00
5年以上100.00

3)其他应收款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计量,比照前述2)应收账款的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本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公司按照款项性质作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6,274,238.13元,将导致公司2024年第一度利润总额减少6,274,238.13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净资产,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也履行了相应的批准程序。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目前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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