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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12家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

2家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

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南轻合金研发测试有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星

铝镁钛轻合金研究院、赣州市新星铝钛基氟材料研究院、赣州市松辉氟新材料有限公司、赣州市松

立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孙公司包括:普瑞科技(全南)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南铝钛基氟材料分析

测试有限公司、洛阳轻研合金分析测试有限公司、洛阳正豫铝基材料环保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

括:湘潭新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郑州)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业务流转:资金活动(含募集资金项目)、关联交易、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印章管理、财务报告、信息系统、研究与开发、信息披露、子公司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战略管理、财务核算与报告管理、内部审计与监督、资金活动、关联交易、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潜在错报≤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潜在错报<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公司合并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范性文件受到处罚,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2)持续经营受到严重影响; (3)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出现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且造成严重后果; (5)发现严重的泄密事件; (6)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失效。
重要缺陷(1)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2)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或执行中存在较大缺陷; (4)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的情形。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为一般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有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内部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落实整改,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不构成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通过自我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尚存在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评价小组已向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汇报,相关职能部门已制定措施并落实整改。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正常。内控工作以强化执行和持续改进为重心,对公司及子公司内控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满足内部控制目标,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2024年,公司将根据经营环境变化、监管部门要求及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继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整改,持续改进内部控制体系,并加强内控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风险管理意识,进一步防范和控制风险,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陈学敏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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