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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5: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24年4月19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三)所述,公司与福建省九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2,503,029.29元)和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9号地块智能化工程合同(合同总金额为53,794,506.65元)。这两个工程项目均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计入合同资产,其中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8号地块智能化工程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24,568,613.37元;深圳地铁前海车辆段上盖物业项目9号地块

公告编号:2024-009智能化工程的合同资产余额为27,984,830.47元。公司已对上述合同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由于这两个项目尚未进行竣工结算,我们无法就上述大额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确认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对上述合同资产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合理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为:财务报表附注二(三)所述述合同项目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已计入合同资产。 但由于这两个项目尚未进行竣工结算,会计无法就上述大额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及确认的减值准备获取充分、适当的入账依据,难以判断合同资产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合理性。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尽快与总包方进行项目结算,拿到项目结算报告,按会计准则规定在2024年度完成账务处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 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保留意见对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没有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说明。

公告编号:2024-009特此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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