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5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一、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温雷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温雷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该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温雷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0,000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温雷筠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4月27日届满,其承诺将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提名张惠英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运转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陈作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聘任张惠英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主管行政和人力工作。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后,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张惠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事项仍需公司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张惠英女士曾于2021年4月22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后因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任,于2022年4月18日起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任职,分管内控相关工作。鉴于张惠英女士熟悉公司业务,管理经验丰富,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惠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名张惠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张惠英女士自2022年4月离任职工代表监事后至今,未买卖过公司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张惠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陈作涛先生、张惠英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1、陈作涛先生简历
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学士,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EMBA。1992年至1997年任北京建材集团建材科学研究院金鼎分公司市场部经理、总经理,1997年11月至2014年4月,任北京德之宝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至2009年兼任中国节能(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至2010年任天壕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珞珈梧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山软件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节能协会副理事长、全联石油业商会理事会常务会长、北京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校董。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被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选为中国节能服务产业风云人物,2011年被武汉大学授予“青年五四奖章”,并在2014年获得2013-2014年度“北京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2015年,被北京市委、市政府授予“2015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光荣称号。2016年1月,荣获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评选的“十二五”节能服务产业风云人物称号。2017年5月,被武汉市招商引智工作领导小组授予“资智回汉杰出校友”称号,2020年12月被安永授予2020年度中国“安永企业家奖”。2021年12月,荣膺上海证券报2021年度“金质量·卓越企业家”奖。2022年7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投资招商顾问。2023年12月,荣膺“金狮”ESG领军企业家奖。2024年4月22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陈作涛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130,951,823股,个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4,362,867股,陈作涛先生目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控制公司20.18%股份。陈作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张惠英女士简历
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硕士,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CICS),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2008年6月至2015年5月历任本公司主管会计、财管部经理和财管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历任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内部审计中心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2021年4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4月22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惠英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