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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光线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光电”)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达”)签订借款协议,海洋光电向海通达提供借款,借款总额650万,借款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止,借款利率为年息3.45%。该笔借款用于支持海通达业务顺利开展。海通达其他股东之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全额担保,海通达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借款。截至2023年10月12日,公司已全部收回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本金及利息,未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本次借款发生前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分别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关联方

非经营性往来事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加强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外,报告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督;业务流程层面包括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关联交易、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套期保值等。

1. 控制环境:

1) 公司战略

公司建立战略目标、战略规划与业务计划,并通过管理与控制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按照远期商业计划设立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指导经营行为。根据政策变化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战略和经营计划。通过定期的预算和经营分析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和公司运营情况,做出相应的管理决策和应对措施,指导管理和经营行为。

2) 组织结构与权责分配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合理设置了与其相一致的组织结构,明确界定了各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公司指定专门的人员具体负责内部的稽核,保证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实施。

3) 治理层的参与

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监事会与股东大会的责任和义务等。治理层积极参与监督公司运营及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并且对其产生重大影响。

4) 管理层基调

公司管理层负责企业的运营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公司积极建立企业文化,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关注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并对其实施有效地监督。公司实施科

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严格控制越权行为。建立预防、识别舞弊风险的内部控制措施与程序,预防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对违背政策和流程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处理。

5) 员工行为和道德准则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一贯重视营造良好氛围。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了《员工行为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言行举止、工作准则、公司财产使用与维护、正确行使职权、知识产权和保密、雇佣关系、避免利益冲突、信息披露、对外交往、安全问题。

6) 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科学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聘用胜任的人员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特定工作岗位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展开多种形式的培训,充分考虑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关键岗位的需要,将公司战略、文化、员工守则、举报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企业信息管理等内容纳入培训,使员工能够胜任目前所处的工作岗位。公司实施有激励效果的薪酬管理,保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完成岗位职责。

7) 信息系统环境

公司建立并维护信息环境,包括信息规划、信息制度和信息资产管理等,依此对信息系统的开发、变更和信息安全等进行管理。公司提供有效资源保障整个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作为内部控制活动的基础,为了达到企业目标而确认和分析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公司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对内部与外部风险因素进行预期与识别,并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3. 控制活动

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公司在关键业务流程领域,根据风险水平设计并执行了恰当的控制活动。在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投资、存货、资产、薪酬、税务、财务报告和信息系统等方面建立了交易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查控制。针对主营业务流程的控制,明确了业务流程层面的主要风险、权限职责要求、关键控制的操作要求等,保证将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落实到业务领域。尤其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实施了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 公司针对资金管理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公司已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现金的使用范围及办理现金收支业务时应遵守的规定。已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银行存款的结算程序。公司对银行账户的开立和撤销执行审批,对现金定期盘点、对银行账户定期检查,通过内部控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

2) 公司合理地规划了采购与付款职能和岗位,通过预算和审批程序,建立了成本费用控制体系,汇总报告成本执行情况。

3) 公司成立职能部门,对立项、合同签订、收款与结算、资料归档等流程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公司将收款责任落实到销售部门,并将销售回款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形态,确定了销售收入的确认规则,并严格执行。财务部门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对销售收入、应收账款进行明细核算,并与销售部门核对应收账款,提示催收货款;坏帐的核销按照规定的权限经过总经理或董事会的批准。

4) 为严格控制投资和筹资风险,公司重大投资和筹资决策执行严格审查,对外投资的权限集中于公司本部,执行集中讨论和审批程序。

5) 公司已建立了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能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资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能够较有效地防止各种实物资产的重大损失。

6) 对关联交易,公司按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规定,采取不同的交易授权审批。

7)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行财务报告核算。对会计政策制订或变更,重大会计估计、会计事项处理,以及财务报告编制等环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审核流程。对于形成财务报告的相关系统,公司严格设置并定期复核权限,监控系统接口等重要应用控制的有效性。

8)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项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募集资金不存在被占用或挪用的现象。同时对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就募集资金使用发表核查意见。

9) 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公司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的原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审批权限、授权制度、套期保值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报告制度、保密制度、信息披露、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制度中明确要求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4.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的常规渠道和机制,保障管理经营信息的有效沟通。采取预算和定期的经营分析及时地计划、了解和应对管理经营事项,并且使管理层决策信息有效传达到执行层面。明确信息披露职责和方式,进行合理授权。

5. 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审计机制,通过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独立的进行分析、评估、建议等,评价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管理层、内部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加强内部控

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改善经营效率和运作方式提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监管机构和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的报告及建议,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按照孰低原则):

缺陷等级 缺陷影响重大重要一般
对财务报告的影响(错漏报占利润总额%)≥5%3%~5%<3%
直接经济损失占销售收入或资产总额%≥1%0.5%~1%<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帐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5)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6)控制环境无效;

(7)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直接财务损失金额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及2000万元以下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含)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性的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另外,以下范围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2)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营难以为继;

(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6)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7)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

(8)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023年9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通光海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光电”)与公司参股公司江苏海通达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达”)签订借款协议,海洋

光电向海通达提供借款,借款总额650万,借款时间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止,借款利率为年息3.45%。该笔借款用于支持海通达业务顺利开展。海通达其他股东之一通光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事项提供全额担保,海通达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相应提供借款。截至2023年10月12日,公司已全部收回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本金及利息,未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本次借款发生前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分别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对本次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事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加强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外,报告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签名〕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签章〕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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