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6 届 9 次董事会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
在公司会议室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于召开十日前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应出
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秘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全票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修订为:董事会有权决策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20%资产
额度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
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决策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50%资产额度的委托理财,公司董事会应
当对委托理财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出具章程修正案。
3、 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尚需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 2012 年 11 月 19 日召开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占有效表决权的 100%;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