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合锻智能: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2022年度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230Z1539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序号
页码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1-2

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3-4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4]230Z1539号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智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合锻智能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二、董事会的责任

合锻智能董事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合锻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合锻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审核意见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 15层 /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我们认为,合锻智能董事会编制的《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合锻智能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勇

中国注册会计师:

毛邦威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文

2024年 4月23日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锻智能)2022年度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3]230Z1619号)。本公司董事会现就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2022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五、

所述:合锻智能因收到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凌源”)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合计13,710.00万元,合锻智能向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存款共计11,243.50万元。上述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均未兑付,导致合锻智能产生其他应收款11,243.50万元,合锻智能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合锻智能针对上述事项,已对一汽凌源、票据承兑人、担保人分别发起诉讼。截至2022年度审计报告日,各项诉讼尚处于审理初期,我们无法就合锻智能对上述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该项金额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合锻智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消除2022年度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措施

2023年

月,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对该事项立案侦查。截至审计报告日,经侦案件尚处于刑事侦查阶段,其他民事诉讼处于被驳回、已开庭未判决或已受理未开庭的状态。根据诉讼律师的法律分析意见,合锻智能难以追回上述票据相关的款项。

2023年上述案件受理后,一汽凌源仅向合锻智能支付了其欠合锻智能

万元货款中的

万元,其并未按照承诺的票据相关的还款计划向合锻智能支付任何款项。此外,一汽凌源涉及较多的诉讼并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多项案件业已判决并在执行中,但是未执行到位金额较大。结合诉讼律师的法律分析意见、一汽凌源2023年度向合锻智能的欠款偿还情况及一汽凌源涉及的其他案件情况,预计上述款项未来难以收回。合锻智能2022年对上述事项形成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具备合理性且未对合锻智能2023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经消除。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