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田永顺、娄亦捷、吴凤陶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与浙江云谷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云谷”)共同出资设立浙江电光云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3250万元,持股比例65%;浙江云谷认缴出资人民币1750万元,持股比例35%。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签署本次对外投资有关协议及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具体履行协议的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电光科技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