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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立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新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新建)

本人赵新建,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新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55年1月,硕士学位,教授。1992年至2015年就职于浙江工业大学,历任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教研室主任、副教授,通信与电子工程系主任、副教授,网络信息教育中心主任、教授,信息化办公室主任、教授,2015年退休;2011年至2016年担任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2022年11月担任银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至今担任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担任杭州世创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至今担任浙江中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至今担任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4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会议情况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
召开董事会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召开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440022

本人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本着勤勉务实的原则,参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参会时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的介绍,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提出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是在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基础上作出的慎重决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展开讨论与审议,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

2023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认真履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年报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就审计关注的重点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调研、电话微信交流、线上交流等多种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新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及督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公司相关报道,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司在2023年度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线上及线下的交流沟通。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贡献了一份力量。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同时重点关注并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如下:

(一)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就关于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就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积极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参加各级组织开展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本人将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新建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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