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2 证券简称:智立方 公告编号:2024-021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
程》的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如下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和劳务派遣服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比较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1月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62,527,143股增至62,827,14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252.7143万元变更为6,282.7143万元。
2、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62,827,14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1,413,571.5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5,130,8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7,958,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82.7143万元变更为8,795.8000万元。
3、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需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4.52万股,若公司在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进行回购注销,则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62.328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7,958,000股变更为87,334,720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95.8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8,733.4720万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52.7143万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33.4720万元。 |
第十四条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 |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维修(测试)服务、生产及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及销售;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 |
的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生产。 | 研发、设计、销售和技术咨询;自动化工程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销售;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囯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许可经营项目: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光学仪器设备软件的、光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精密机械零部件、精密工装夹具的生产加工;芯片视觉检测设备,半导体元器件组装设备、封装测试设备、泛半导体设备的生产。劳务派遣服务。 |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6,252.7143万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8,733.4720万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变更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