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智立方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情况进行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二、本次拟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此次增加的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类现金管理产品等。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相关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能够有效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本次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此次增加的1亿元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秦亚中 杨改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