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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昌驱动: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4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327,371,278.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4,595,35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81,210.3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74%。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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