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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科科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并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推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现将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所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12日《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2月8日《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4月25日《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6月1日《变更超募资金用途暨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部分超募资金并归还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6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5日《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7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12月25日《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发生的担保事项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的担保,担保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业绩预告及定期报告之前,均对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规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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