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4-046债券代码:127100 债券简称:神码转债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 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王冰峰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218,264,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95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210,606,6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236%。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7,657,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7%。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7,661,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3%。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8,203,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59,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9%;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59,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695,2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1%;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67,8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8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92,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197%;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1,567,85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63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8,203,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59,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9%;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59,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8,203,5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1%;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59,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00,9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59%;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59,54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5,4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7%;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557,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2,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20%;反对1,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1,557,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31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5,4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7%;反对13,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1,54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2,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20%;反对13,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弃权1,54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4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7,916,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07%;反对310,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619%;反对310,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00%;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1%。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5,4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57%;反对13,3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弃权1,54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2,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520%;反对13,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弃权1,545,7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4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4,214,00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43%;反对4,025,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41%;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1,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347%;反对4,02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338%;弃权2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15%。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郭为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叶海强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叶海强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冰峰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王冰峰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凌震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凌震文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尹世明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尹世明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王能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王能光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熊辉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熊辉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彭龙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彭龙先生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孙丹梅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孙丹梅女士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跃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16,707,90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05,2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7%。
(3)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徐跃女士当选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