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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建阳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季建阳,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季建阳,男,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金固股份(002488)、丰立智能(301368)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2023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召开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500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
第八届提名委员会11
第九届提名委员会11
第九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00
第九届审计委员会22

(1)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在担任委员间,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工作表现、薪酬执行情况,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等事项研究并提出建议。

(2)本人担任第九届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担任委员期间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职责。

(二)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等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听取年审会计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3年度,除日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外,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八届十五次审议通过《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八届十七次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九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从市场价格角度出发,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

事会审议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关于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石观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五)关于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八届十七次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经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程序合法合规。

(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

责任险的议案》;八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津贴标准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激励标准、津贴标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故2023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2024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五、联系方式:

Email: jijy@guantao.com

独立董事:季建阳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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