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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王科技: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70人,注册会计师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家。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3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和审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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