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翀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及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本人2023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计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5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
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3次股东大会。
二、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高效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与公司另外三名独立董事一起,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日期及届次 | 重点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1月16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4月21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6月9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3年8月30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3年10月25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的会议,履行相关职责。2023年,本人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且对公司多层次股权激励体系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了指导意见。
2023年,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线上、现场等方式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业务状况等进行探讨和交流。在年审机构进场前,本人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一同认真听取了本年度的审计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在每次定期报告审阅的正式会议召开前,与管理层
和审计师进行必要的预沟通,如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并关注审计进展、经营情况和其他需要关注的重大事项等。本人在公司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监督职能,保障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出席培训或阅读材料等方式,积极参加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同时,时刻关注相应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变化,了解资本市场热点及发展趋势,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公司的三会运作;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及参观,追踪检查董事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更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充分的交流,详细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议案,并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八、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3年度,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九、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献力献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应有贡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翀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