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
师事务所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合并,此次合并的形式是以京都天华会计
师事务所为法律存续主体,合并后的事务所已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由于公司原审计业务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会计师执行,为保
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公司董事会
同意将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相应改聘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业从
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
进行审计。鉴于原在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负责公司审计的相关人士加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系为
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聘任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