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为非自主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证监会于2023年12月22日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
告〔2023〕65号)(以下简称解释性公告第1号),对非经常性损益的界定与披露进行了明确和完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证监会发布的解释性公告第1号的规定重新界定2022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将使得2022年度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72,474.69元,其中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减少172,474.69元。2022年度受影响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系“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减少191,638.55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