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4-011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艾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参与表决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
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和资产安全性提供合理的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本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职业准则,认真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机构发行的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金融工具,使用期限自该议案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适当开展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以合理降低财务费用。拟开展的外汇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12,000万美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
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的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等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各银行实际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权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章程》中的英文名称由“XiamenYealink Network Technology Co.,Ltd”变更为“Yealink(Xiamen)Network Technology Co.,Ltd”;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专门委员会及利润分配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英文名称变更和章
程备案手续。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激励公司潜力骨干员工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魏志华先生、艾志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十九、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