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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年度纳入评价范围主要单位包括: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电科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事项,评价工作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重点关注资金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印章管理及子公司管理等控制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的整体执行情况

(一)内部环境

1、公司治理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开展具体工作。2023年9月14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选举了董事长并聘任了新的高级管理层。

2、组织架构

公司已根据业务发展、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需要,相应设置了证券部、内审部、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业务部/客服中心、计算机室、能力验证部/技术

监督室、行业室、研发中心/动力装备部、体系办、仪器设备部/二十六计量站、安全保障部、高压事业部、低压事业部、核电事业部、电器附件事业部、防爆检测中心、汽车检测中心、通用装备部等。公司制定了各部门及岗位职责说明,明确各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3、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追求卓越和科学发展的理念,注重“信息和合作、科学决策、管理创新、关注未来、履行责任”的价值趋向,构建公司的核心价值推行,将企业文化的建设与人力资源管理相结合,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保持公司科学、健康、持续发展。公司积极创造适合人才竞争和发展的企业文化氛围,坚持“守信、守约、守法”的企业宗旨,秉承“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理念,用“电器检测,服务全球”的目光,为所有员工提供发挥才智、实现价值的平台和机会。

4、人力资源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人才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严格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的个人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安全和满意度,重视人才培养,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不断将企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员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岗位管理、招聘、试用、培训、薪酬、绩效、退出等方面,保证人力资源运行合法合规,持续提升组织活力与创新,支持公司业务长远发展。

5、社会责任

作为国内高低压电器检测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践行各项社会责任。坚决贯彻国家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碳等方面工作,持续提升工作成效;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持续回报股东;重合同守信用,与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公司依法经营、诚信纳税;注重职工权益保护,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完善的绩效与薪酬管理规定,注重对员工的培养,持续加强人文关怀和职工文化建设,增强员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归属感;积极参与公益事

业,被苏州市吴中区政府授予“吴中慈善奖”最具爱心捐赠企业荣誉称号、被苏州市吴中区工商业联合会评为“2023年度光彩事业先进单位”,并被选聘为苏州市吴中区慈善总会副会长单位。

(二)风险评估

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合理保障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公司以风险管控为导向,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针对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地收集相关信息,有效辨识与评估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针对风险制定必要的风险应对策略,确保风险的防范和有效控制。公司以内控建设为契机,将风险管理工作与内控建设相结合,切实将风险管理融入、细化到相关制度与流程中,全面完善、落实以防范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加强对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水平,充分协调公司的内外部资源,逐步形成风险防范的系统化管理流程,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货币资金的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要求,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兼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确保公司资金活动的安全、完整、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组织资金活动,防控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销售与收款

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严谨的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合同管理、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结算管理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收款等相关责任人员既相互配合、各不相容岗位又能有效制约和监督。

3、采购与付款

为加强采购管理,确保公司采购质量,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方向,制定了《采购管理规定》《仪器设备部采购管理制度》等制度,对物资采购、入库、领用、财务核算等相关管理环节作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流程,确保

采购和付款业务正常有序开展。

4、固定资产

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充分发挥资产效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相关制度。建立了较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等程序,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5、研究与开发

公司严格执行《专利管理程序》《商标管理程序》《企业著作权管理程序》《商业秘密管理程序》等程序文件以及《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制度》等制度,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申报技术专利,并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加快了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又通过专利、保密等方式保障了公司技术不外泄。

6、财务报告

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公司设立财务部,配备专业人员开展财务工作,各岗位各司其职,分工明确,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7、募集资金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执行。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8、对外担保

为规范公司担保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依据《公司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担保管理办法》,对公司担保业务的决策审批程序、信息披露、权利追索及评估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

9、关联交易

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明确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做到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关联方的识别程序、关联交易发生前的审查决策程序以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等控制措施在本报告期内均得到有效地执行。10、重大投资公司制定了《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和交易事项明确了审批权限,规范了公司的投资行为,保证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防范了投资风险。

11、印章管理

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各类印章的使用责任和权限。为加强印章管理工作规范,报告期对公司印章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重新梳理和优化了印章审批流程,做好印章使用规范,强化印章台账管理,以防范印章管理风险。

12、子公司管理

公司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对控股子公司行使重大事项管理,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控股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对于改制重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财务事项事前向公司报告,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

(四)信息与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与沟通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的收集、传递、处理和披露,确保信息的有效管理。公司严格遵照信息披露各项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未发生过信息泄密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此外,公司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热线、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内部监督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

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作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依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各项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独立开展审计工作、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及个人的干涉,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五、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重大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2%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营业收入的1%≤错报<营业收入的2%
一般缺陷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的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舞弊; 3、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由于政策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变化导致的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除外);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评价等级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直接财务损失>500万元
重要缺陷50万元<直接财务损失≤500万元
一般缺陷直接财务损失≤50万元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大经营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损失达到定量标准;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给公司造成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度,但没有有效地运行。
重要缺陷缺陷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未达到或超过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未构成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上年度关于印章管理的重大缺陷整改情况:公司证照已返还专人保管,公章重启使用,与公司证照相关的诉讼已进行撤诉处理。同时,公司制定了《印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印章管理规定,已重点加强对公司印章的审批、保管、使用管理;用印申请人提交用印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相关主管领导签批后,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中登记,由印章管理员进行盖章;公章使用登记簿由专人保管并长期留存,定期和不定期对用印记录进行检查,该项缺陷已整改完成。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控制度的执行,强化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提高防范风险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规范的发展。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胡醇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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