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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301206 证券简称:三元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实际情况,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

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2014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9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项目质量复核人: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郝光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志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滕忠诚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详见下表: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序号姓名处理处罚日期处理处罚类型实施单位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滕忠诚2022-3-14监督管理措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事由: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条)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规定。处罚类型:出具警示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内控鉴证费用20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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