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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在公司日常运作过程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围绕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权益及股东权益。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为:

1、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2023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和审核了本公司2023年度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2023年度内,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陈登志先生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进一步巩固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有助于公司长期战略决策的贯彻实施。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登志先生以自有资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表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发

展战略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对外担保及财务资助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聚力”)提供担保是基于其业务经营的实际需要,用于获得供应商信用额度和信用账期,以及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本次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财务资助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科信聚力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有利于其业务快速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总体资金的使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6、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公司内控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按照董事会确定的2024年度经营目标和方针,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1、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

2、依法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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