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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峰集团: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3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刘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且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特此决议。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刘 伟 王海燕 林长鸿

2024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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