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25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各位董事: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7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7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实例表:
议案编码 | 议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4.00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5.00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6.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9.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告。上述议案11、议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的《居民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5月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董事会办公室。
4、信函送达地点详情如下:
收件人: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
邮政编码:518038
传真号码:0755-8416086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755-84190977(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4308
指定传真:0755-84160867(传真请标明:董事会办公室收)电子邮箱:ir@huapengfei.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350
2、投票简称:华鹏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 股东大会议案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4.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5.00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6.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7:00
之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传真号:0755-84160867)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